补贴资金

关于公布2017年盐都区省级以上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通知

作者: 点击次数:303 发布时间:2017-07-25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  关于公布2017年盐都区省级以上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通知      各镇(区、街道)农业中心(农机站)、财政所:    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》(苏财农〔2017〕2号)文件,今年省以上财政计划安排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到位,下达资金总计972万元,加上2016年结余资金25.914万元,2017年实际可利用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997.914万元。    省级以上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,兼顾畜牧业、渔业、设施农业、林果业发展所需机具。各地不得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实行累加补贴。补贴对象、标准及操作程序按《盐城市盐都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执行。根据“普惠制”原则,年底如补贴资金超出计划,区农委和财政局将联合行文申请第二批补贴资金。请各镇(区、街道)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         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盐都区财政局    2017年5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