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贴资金

关于公布2018年盐都区省级以上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通知

作者: 点击次数:276 发布时间:2018-05-03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  关于公布2018年盐都区省级以上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通知      各镇(区、街道)农业中心(农机站)、财政所:    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专项资金(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)的通知》(苏财农〔2017〕140号)文件,今年省以上财政计划安排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到位,下达资金总计2493万元。因我区2017年实际购置的财政补贴机具共享受财政补贴资金1168.175万元,年底结超资金170.261万元。因此,2018年我区实际可利用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2322.739万元。    省级以上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,兼顾畜牧业、渔业、设施农业、林果业发展所需机具。各地不得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实行累加补贴。补贴对象、标准及操作程序按《盐城市盐都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执行。根据“普惠制”原则,年底如补贴资金超出计划,区农委和财政局将联合行文申请第二批补贴资金。请各镇(区、街道)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          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盐都区财政局    2018年5月3日